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若要进行房屋拆迁,必须依法获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才具备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资格,成为协议一方主体。
被拆迁人则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能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也只有所有权人有权利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与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
若房屋存在代管情形,代管人也可在一定条件下作为协议主体。比如在法定代理或委托代理的情况下,代管人可代表被拆迁人签订协议,但需有合法有效的代理手续。
总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主要围绕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展开,明确主体资格对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至关重要。